山東省推進燃煤鍋爐和工業爐窯綜合整治,7個傳輸通道城市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15公里供熱半徑范圍內的燃煤鍋爐有步驟、分階段全部關停整合。到2020年,完成17臺共591蒸噸燃煤鍋爐淘汰任務,減少煤炭消費量172萬噸。全面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按照國家要求啟動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的淘汰工作,確需保留的,必須實現超低排放改造并與省市縣三級監控網絡聯網且穩定運行。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實現節能和超低排放。加快推進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行業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
加快淘汰落后燃煤機組,淘汰一批服役期較長機組、大機組供熱覆蓋范圍內的小機組、去產能企業配套機組和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且不具備改造提升條件的30萬千瓦以下機組;清理整頓違法違規建設的燃煤機組,優先淘汰30萬千瓦以下的運行滿20年的純凝機組、運行滿25年的抽凝熱電機組和2018年年底前達不到超低排放的燃煤機組,用發電權交易方式進行補償。2018年年底前,淘汰燃煤機組81.35萬千瓦,減少煤炭消費102.5萬噸。
擴大集中供熱范圍,加強集中供熱熱源和配套管網建設,支持跨區聯片熱電聯產項目建設,以熱水為供熱介質的熱電聯產項目,20公里供熱半徑內原則上不再另行規劃建設抽凝熱電聯產機組;以蒸汽為供熱介質的熱電聯產項目,10公里供熱半徑內原則上不再另行規劃建設其他熱源點。鼓勵擁有技術和資金優勢的企業參與集中供熱的熱源和配套管網建設。加大對純凝機組和熱電聯產機組技術改造,淘汰管網覆蓋內的燃煤鍋爐、燃煤小熱電。在不具備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條件的地方,現有多臺燃煤鍋爐可按照等容量替代的原則建設高效的大容量燃煤鍋爐。鼓勵余熱資源較為豐富的企業利用余熱余壓等技術進行對外供暖。到2020年,城市(縣城)集中供暖面積達到17.49億平方米。
實施清潔采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開展燃煤供熱鍋爐清潔能源替代。集中供暖未覆蓋的地方,結合基礎設施建設,推行氣代煤、電代煤、熱代煤等清潔采暖方式。各設區的市應以鄉鎮或區縣為單元整體推進,并將完成電代煤和氣代煤的地方劃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止散煤銷售和使用。2020年采暖季前,全省基本實現平原地區散煤清零。電網企業要加強與地方政府銜接,統籌推進“煤改電”輸變電工程建設,滿足居民采暖供電需求,各市、縣(市、區)政府對“煤改電”配套電網工程應予以支持,統籌協調“煤改電”“煤改氣”用地指標。在有資源條件的地方,優先支持地熱能、生物質能、太陽能、風能、核能、沼氣等清潔能源替代散煤。到2020年,全省70%以上的村莊實現冬季清潔供暖。
減少劣質煤使用,對暫不具備清潔采暖條件的山區,積極推廣使用型煤、優質無煙塊、蘭炭等潔凈煤進行替代,大力推動“潔凈型煤+節能環保爐具”模式。建立健全煤炭質量管理體系,加強煤炭質量全過程監管,提高煤炭品質,嚴格控制劣質煤炭進入消費市場,嚴厲打擊劣質煤銷售。鼓勵火電等高耗煤行業采用高熱值煤炭,減少低熱值煤炭使用量。